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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暮基金管理人注销流程与材料详解(

发布时间: 2024-06-05 16:36 更新时间: 2024-06-05 16:36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流程与材料的详细解释如下:

注销流程

  1. 主动注销:

    • 私募基金管理人放弃展开私募基金业务,主动申请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 申请主动注销登记应首先完成所有在管私募基金的清算,并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完成基金清算等事项。

  2. 依公告注销:

    •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和相关公告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依公告进行注销。

  3. 协会注销:

    • 在某些情况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能需要通过基金业协会进行注销。

所需材料

  1. 基本文件: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扫描件。

    • 变更申请单,需清晰说明机构不再从事私募业务,上传文件内指定的地方请务必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2. 责任声明:

    • 《变更申请单》和《责任声明》的模板。

  3. 工商证明材料:

    • 上传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4. AMBERS系统操作:

    • 在AMBERS系统中点击“注销登记”按钮,申请注销私募管理人登记资质。

    • 中基协在系统中提供了基金注销承诺函的模板,供参考。

其他注意事项

  • 在申请注销之前,确保所有在管的私募基金已经完成清算。

  • 需要满足相关前提条件才能进行注销操作。

通过以上步骤和材料准备,可以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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