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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私募基金发行设立私募基金

发布:2024-07-01 17:30,更新:2024-07-01 17:30

2024年私募基金的发行设立遵循了一系列新的监管要求和行业指引。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48,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业务活动,适用本指引47。


基金净资产限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不得通过投资者短期赎回基金份额等方式规避此要求47。


基金推介限制:不得将规模小于1000万元、成立期限少于6个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过往业绩用于宣传、销售、排名47。


封闭与开放安排:封闭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得小于1年,且需在合同中约定定期分红安排47。


投资比例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采用资产组合方式投资,并满足特定比例要求,例如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基金净资产的25%47。


杠杆倍数限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00%,且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等工具规避杠杆限制47。


业绩报酬:只能采取一种业绩报酬计提方法,且应基于基金份额的整体收益计算45。


过渡期安排:针对存量私募证券基金设置差异化整改要求,部分整改要求给予一定过渡期安排,避免对基金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48。


管理人合规运作要求:强调受托管理职责,禁止变相保本保收益,明确不得开展通道业务,不得通过场外衍生品、资管产品等规避监管要求48。


长期投资理念:规范基金过往业绩展示,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业绩,加强对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48。


请注意,上述信息基于当前法规和指引的概述,具体细节和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变化。建议定期关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官方发布,以获取Zui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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