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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信托保壳任职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发布:2024-05-29 16:39,更新:2024-05-29 16:39

信托公募基金保壳任职的具体措施

信托公募基金保壳任职通常涉及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基金管理人符合监管要求,保持合规状态,并维持基金的正常运营。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具体措施:

  1.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要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强化主业相关性,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1。

  2. 完善发行上市制度:提高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加强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1。

  3. 强化发行承销监管: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同,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1。

  4. 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履职保障约束1。

  5. 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加大规范类退市实施力度,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1。

  6. 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1。

  7. 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制定私募证券基金运作规则,强化底线思维,完善极端情形的应对措施,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1。

  8.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建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快速审批通道,推动指数化投资发展,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1。

以上措施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于信托公募基金保壳任职的严格要求,旨在确保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性和市场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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