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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资策略有哪些设立资格认证

发布:2024-05-24 10:39,更新:2024-05-24 10:39

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资格认证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资格: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2. 注册资本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3. 主要股东条件: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Zui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 gaoji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资质:需要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gaoji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销售等业务的人员,且数量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 内部治理结构:应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6. 内部监控制度:应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内部稽核监控、风险控制、信息安全等内部监控制度。

  7. 营业场所和设施: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 其他条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9. 实际控制人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特定的buliangjilu。

  10. 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额外条件:包括具有一定年限的证券资产管理经验、良好的业绩记录、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稳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11. 证券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额外条件:包括资产管理总规模或管理资产规模的具体要求,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符合标准等。

  12. 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主要股东的额外条件:包括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的具体数额、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净资产的具体要求等。

  13. 境外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包括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财务稳健、资信良好等条件。

  14. 基金管理公司开业申请材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筹备组成员情况、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先期准备工作情况说明、公司章程(草案)、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内部管理制度等。

以上信息是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得出的,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详细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因此在申请时应以Zui新的官方指南为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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