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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运作Zui新标准出台

私募运作的Zui新标准已经出台,以下是根据参考文章整理的清晰归纳:


一、起始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正式施行。


二、资金募集要求


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

避免规避规模要求:不得通过投资者短期赎回基金份额等方式,规避1000万实缴规模的要求。


三、存续规模与清算要求


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1000万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潜在的影响及相关安排。

低于500万元的情况: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或者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情形的,应当停止申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

计算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算。


四、投资与运作规定


投资策略一致性:要求投资策略保持一致,强调组合投资,禁止多层嵌套。

投资比例限制:

投资同一资产需满足“双25%”要求,即单只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同一资产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5%,同一私募机构管理的全部私募证券基金投资于同一资产比例不超过该资产的25%。

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

私募证券基金投资债券需符合双10%、双25%规定。

交易限制:严格控制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者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强调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确保投资者风险评级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其他规定


申赎开放频率与锁定期:私募证券基金的申赎开放频率放宽为至多每周开放一次,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同时允许通过设置短期赎回费的方式替代强制锁定期安排。

信息披露: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定期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报告基金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投资组合等信息。


这些新标准旨在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律管理,规范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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